



本絞車主要供煤礦井下回柱放頂之用,特別適用于薄煤層和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面,也可用來拖運重物和調度車輛...
一、概述
(1) 本絞車主要供煤礦井下回柱放頂之用,特別適用于薄煤層和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面,也可用來拖運重物和調度車輛及其他輔助搬運工作。絞車配有隔爆電氣設備,可用于有煤塵及瓦斯的礦井。
(2)工作環境溫度為-10℃~+40℃,環境相對濕度不超過95%(+25℃),海拔不超過1000m。 工作時周圍空氣中的煤塵、甲烷完爆炸性氣體不得超過《煤礦安全規程》中所規定的安全含量,工作制為低速重載非連續型。
二、結構與工作原理
(1)主要結構
絞車主要由防爆電動機、一組斜齒輪、蝸輪減速器、過橋齒輪、傳動齒輪,卷筒及底座等主要部分組成
(2)工作原理
本絞車主要使用一級環面蝸桿蝸輪傳動和一級漸開線圓柱齒輪傳動。電機通過聯軸器帶動蝸桿旋轉,通過蝸桿蝸輪減速和一級圓柱齒輪減速,將動力傳遞給卷筒,卷筒旋轉收放纏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拖動支柱和運送物料。
三、維護與檢修
1、日檢主要司機和值班檢修進行,以司機為主。一般可按下述內容檢查
(1) 帶有剎車裝置的絞車應檢查制動系統是否正常,尤其應注意閘瓦間隙調整是否合適,杠桿及拉桿的全部聯接部分是否靈活可靠;
(2) 檢查絞車操作電動機操縱開關是否正常、;
(3) 檢查齒輪減速器的潤滑油是否足量,是否漏油及軸承溫升是否大于30℃;
(4) 各部的連接零件是否松動,如螺栓、銷子、和聯軸器等;
(5) 運轉過程中的聲響、振動、溫升是否正常;
(6) 鋼絲繩的斷絲、變形、撞傷、伸長和潤滑情況;
(7) 電氣設備按制造廠說明書規定進行檢查;
(8) 設備及其周圍的清潔衛生和工具備件的保管情況;
2、 月檢或周檢
月檢或周檢應以專職維修人員和司機聯合進行,除日檢內容外,還須檢查以下幾項:
(1) 制動系統的準確制動情況,閘瓦磨損情況,并適當進行調整間隙;
(2) 詳細檢查全部連接零件,并適當調整與緊固;
(3)檢查所有磨損表面,發現疑問時,應揭開軸承蓋檢查軸承情況;
(4)揭開減速器上的視孔蓋,檢查蝸輪、蝸桿及箱外齒輪磨損或接觸情況;
(5)鋼絲繩在卷筒容器兩端之牢固固定情況并對鋼絲繩進行除垢,涂抹新油。
3、 絞車的維修
(1)對絞車應經常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油量,油量不足時,要及時補足,蝸輪箱內潤滑油的最高溫不得超過800C,應即使停車檢查,并作記錄。
(2)絞車如果長期擱置不用,必須選擇干燥通風的地方存放,防止機器受潮,其裸露部位要涂抹防銹油。
(3)絞車應根據各使用單位的實際使用情況及原煤炭工業部制定的《煤炭工業設計規范》中的有關章節制訂小修、中修、大修計劃。
